退休金应该如何领取?

我父亲是一名乡镇普通养路队工人,从事工作到2002该单位解散为止30多年工龄,单位解散也没有任何补助,我父亲在职时单位也没有交养老保险,现我父亲已69岁了,请问我父亲的退休金应该如何领取,该找什么单位才能解决这类问题呢? 在2013年3月份我已提过该问题,当时回复是:“你父亲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不能享受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之前这种有过工作经历的职工,省社保于2011年底前出台过相关政策进行了解决。待今后若有新的政策出台,再从其规定处理。”请问问题回到原点,该如何处里呢
依据赣人社发【2013】58号文规定,如您的父亲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在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1-1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