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需要登记上牌吗?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第1款、第89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2款第8项规定,罚款50元。
我想咨询:
1、个人购买的自行车,现在需要登记上牌吗?到哪里登记?有什么手续?没有登记上路行驶会被罚吗?
2、儿童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否是也需要登记上牌?
3、供市民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桂城、禅城、佛山新城)有登记上牌的吗?假如没有,也会被罚吗?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根据“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的规定,广东省自行车登记的相关规定目前还未出台,因此目前公安车管部门没有办理自行车的登记业务。未登记的自行车(不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也暂不作处罚。
另外,关于儿童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问题。儿童自行车简称为“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不列为非机动车的管理范围内。但为了儿童安全、家庭幸福,请儿童监护人履行好自身责任,不要让“童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佛山公安工作!
佛山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03日
2014-11-24 14: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