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徐女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江河湖治理>

路桥区新桥镇长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南侧及东侧河道内,河面被水葫芦堆积,该情况已持续1-2个月,导致河道堵塞,要求处理。
你在2017年9月1日向台州市12345平台电话反映,路桥区新桥镇长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南侧及东侧河道内,河面被水葫芦堆积,该情况已持续1-2个月,导致河道堵塞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9月1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的情况属实,9月5日上午,新桥镇五水办邀请温领市泽国镇五水办、长洋村、泽国镇蔡林村、下陈村村干部到河道现场进行协商,当场明确该河段管护责任,今后由新桥镇实行长效管理,作为补偿,原由新桥镇负责管护的九僧桥港河段缩减至下陈河口。接下来我镇将立即组织河道管理人员,对该河段实施打捞保护、河道保洁。经办人:林炳峰 电话:82660028 农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