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

我们的房子在六都下房村的老房子,有土地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许可证。老人年纪大了,想要办遗嘱继承,公证处说没有土地证不能做公证,要先到房管部门,房管部门说六都目前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遗嘱继承公证一直没办法办法做。这问题遗留了很久一直没有处理,希望市长能否关注下此事?
周女士:
您好!
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村料。依据公证办理的程序规定,如果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公证处确实无法为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建议您依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物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德市司法局于 2015-4-13 15:00回复)
附件:14-59-37-20150413公证回复附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