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11月23日投诉古竹乡政府的原本是以为会市政府处理这事,没想到是古竹乡直接回复,这样的回复算什么?忽悠?
关键的问题没有回,全乡占用农田建房的面积是多少?所回复的接待费、公车费开支这样的数字应该是在上级控制的范围内是吧,那这样就好办了,据我们所知的接待费远远不止这个数,那么不敢公开的部分就应该是违法的。你们不告诉我全乡占用农田建房的面积是多少没关系,我们自己会查,一看就知道是在农田中间建设的,现已拍照存底的有49户,我们百姓只求有地方住,建房的面积只不过是百来平方或几十平方,而那些有权(钱)有势的人一建就是几百平方,甚至上千,你们拆了吗?
以为我们百姓是好忽悠的吗?是好欺负的吗?只知道挑没权没势的欺负,全乡这么多乱建的,为什么只拆周屋这两户,而且在瑶下村就一个村两个政策,年前拆我们的,年后在瑶下就有人占用农田建房不管,是不是因为他们送了钱,或是只因周屋人是小姓好欺负。这样做事不公,你们的报应就要来了,我知道古竹乡的书记是市里派来的,在市县都有关系,在这边在市里是告不倒你们的,我把材料寄中纪委(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行吗?看是你们的关系大还是我的关系大。为什么坪洋大路边我家就可以看到的农田建设的一栋五层高的(江湖传说是市里某某领导打电话给我们乡里的书记赖书记交待过了),离公路的距离可能都还没有周屋拆了两栋的那么远,不就是因为有市里有人就不要拆吗,现在的坪洋、井隆、蛟塘、大德、陂子角、黄竹烟、古竹村不是还照样到处建房子吗?而且都是直接建在农田中间,你们管了吗?坪洋不就有个大老板吗?你们就怕成这样了,还有就是乡政府旁边六栋一看就知道是占用农田建设的(有些在建,有些建成),为什么这些在乡政府眼皮底下的可以不用拆,还有其他的蛟塘、陂子角、黄竹烟到处是一看就是农田的为什么不用拆,这些都有什么猫腻,弄了个标题“请领导看图回答问题――什么是公正?”让中纪委的领导评评理。据说,十年前,古竹乡因为计生问题全部的领导都免职了,你们来拆房,我就让中纪委的人来拆人。
按我市检察院的朋友说,有选择性的执法就是“权大于法”,涉嫌玩忽职守或渎职,按法所有违章建筑都得拆,但因为权掌握在个别人手中,有选择的拆,所以就是权大于法,李克强总理好像是最讨厌这种做法的。
我们百姓总结出了乡政府的四不拆:
1、有领导交待的不拆。
2、大老板有钱的的不拆。
3、国土所翁所长亲戚承包建设的不拆。
4、关系好的村干部打过招呼的不拆。
要是中纪委都不管,我们只好用媒体啦,看看这个请人家写的文章标题好不好“有权势-建,无权势-拆,天理呢-无,公正呢-没”。
苏先生:你的来信已收阅,感谢您对古竹事业发展的关注,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随着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群众新建住房需求也增多。我乡绝大部分群众都能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审批建房,但也存在部分群众不听乡村干部和国土部门的劝止,违法违规,乱占基本农田建房的现象。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换届后的新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国土工作,出台了古竹乡国土资源干部巡查监管职责制度,多次开会研究要对违法乱建行为进行狠狠打击。去年11月以来,多次组织力量,对瑶下、古竹、大德、坪洋、陂子角等村不听制止、顶风抢建、占用耕地、社会影响恶劣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有效遏制了违法乱建行为,确保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换届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不存在苏先生所说的“我们老百姓总结了乡政府的四个不拆”现象。同时,我们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乱建行为(提供户主、违建地点)进行实名举报,国土部门的工作也将接受群众监督。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预防和遏制违章建房的现象。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把违法占地乱建行为制止在萌芽阶段,维护社会稳定。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给予重拳打击,做到打击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永定区古竹乡人民政府于 2017-3-26 19: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