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市出台《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生、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作并缴交3年(含)以上社保的,自本办法实施后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将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我爱人满足该项补贴政策的条件,我们该如何去办理申请补贴的事项,并且该去哪个部门提交申报资料,迫切希望得到帮助解决!!!
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四个部门将于近期联合发文,公布申请补贴的流程及申请具体条件。如业主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等正式发文后可以直接到我局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7-14 11: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