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前发生在罗塔坪黄土界车辆亡人事故,死者是温塘人,当时人推一辆摩托车和死都一起走上上坡,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货车把受害人撞当场撞死,事后是由市交警队一大队三中队的同志们处理的,并把当时人推的摩托车当证据托走了,当事人家住温塘的哈溪村山人,三中队的人来来回回叫当事人做证,来回跑好几趟,水都没得喝一口,并且一传就到,可是到了前几天,事情处理完了,叫可以取车了,当事人去取自己的证据车,三中队把证据车托在观音桥下的一个小院子里,当事人取车时院子里的人说要800元钱,并说一分不少说是什么托车费和管理费,当事人又去找三中队领导,领导说我们已经给你开了放行单,你车子托回放的是私人的场子里,我们管不着,与我们没关系。那么请问是证据车辆怎么私人还能收车辆管理费和托车费,而且态度很不好。此车又不是违规国辆,怎么还要收费,当事人家里几个小孩,来来回回跑城里,小孩没人管,现在车子还没取出。请市领导可以关心一下吗。
一分钱都不要给,直接找纪委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督导组,公安系统的歪风邪气太嚣张了
如果情况属实,那就
如果你手续齐全,你就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一分钱都不要给,直接找纪委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督导组,公安系统的歪风邪气太嚣张了
一分钱都不要给,直接找纪委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督导组
到市委里面闹替。观音大桥下面的那个停车场一年不知道收了好多钱,交警扣的摩托车都停在那,那个老板给交警不知道好多好处,只要车一进那个大门,不管好久,那怕只一分钟,都要你交十块钱。真不是一般的黑。
省委驻张家界市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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