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本人是一名农村村民一直拥有房屋一间,但因个人问题,另外购买了一土地建房,因本人当时出差在外,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过了其它户,变成本人无了原有的房屋,已申请到了,但现在又收回,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国家、省、直辖市的规定,但是,申请的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另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您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和申请确权登记条件,请尽快到所在辖区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请向所在村集体提出有关申诉。
2011-11-03 15: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