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余元竟害了一名高三学生
http://www.mala.cn/thread-14496463-1-1.html
非常很同情这位学生的遭遇,但我不是警察也无法帮助什么,据描述这位学生家庭并不宽裕,五千多块数额是他家好几个月的收入。不清楚对公安来说这个数额算不算多,但希望赶紧帮这个人绳之以法。
顺便通知这个人一声,取走别人忘拿银行卡里的钱,你已违法!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是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刑法第196条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但是该条并没有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后是在ATM机上使用,还是在柜台窗口或者特约商户上使用。如果行为人是在银行柜台上使用,显然是属于欺骗银行工作人员,使之误以为是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而处分了财物,这种情况下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并无疑问。但是如果行为人是在ATM机上取款,正如前述,机器本身没有意识,不存在被欺骗进而处分财物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在ATM上取款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取得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我曾经忘记过卡在ATM机里,但被人送回来了。当时感觉很暖。在此发个主题帖帮助这位学生,希望巴中的警方能给力一点。想想山东徐玉玉案,不要再因为钱造成无辜学生的悲剧了。
据说在古代,很多土匪都不会选择抢劫赶考人的,所谓“盗亦有道”。而在几千年后的现代社会,一个普通人倒是见钱眼开了!
这里突然很想测试下各位麻油的态度:假如捡到几千块钱,你会物归原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