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无故取消

张振国先生来电反映,他家住福安市甘棠镇港边村西塘路7号,是一名6级伤残退伍军人在2016年3月被取消低保户,另外亲哥哥1级智力障碍患者,母亲不知去向,父亲今年去世。现家境已丧失劳动能及其困难。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张振国,甘棠镇港边村人,身份证号:352202198210282037.经调查,对于该对象关于无故取消低保户的诉求调查结果如下:1、由于张振国父亲张玉妹与张少峰同户登记低保。因2016年8月核查,将张玉妹与张振强减员。同年9月,将张玉妹与张振强录入核对平台。2、2017年1月26日张振强办理了一级残疾人证,因张玉妹2017年1月病故,张振国、张振强已于2017年2月重新核对平台,目前处于审核期。(甘棠于 2017-2-23 16: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