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干扰器令车锁失灵 男子多次行窃被判刑


本报讯 黄某曾因犯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刑,可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联合他人利用汽车干扰器干扰遥控锁车门进行盗窃,先后窃得财物12900余元。9月6日,黄某被南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黄某和腾某是四川老乡,一开始他们都是来嘉兴打工的。在工地干了几个月活,他们发现赚不了多少钱,便动起了歪脑筋,在网上用1200元买了一只高科技信号干扰器,干起了偷窃的勾当。
2013年3月的一天晚上,黄某、滕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在南湖区城南路某会所附近,趁车主锁门时,连续发射信号进行干扰,等该车主走后,两个人顺利打开车门,翻找出一台笔记本电脑,随后,他们又换了个地方,用同样的手段窃得车主3000元现金。
随后的两个多月,黄某和滕某等人利用电子干扰器多次进行盗窃。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或单独盗窃作案,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