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还需补钱才能参加高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
中央和省市要求实行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免费政策,同时上级部门要求各地要加强和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训培养工作。
我是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有汽车维修电工高级职业资格证,日前去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佛山交通技工学校报名学习“汽车维修电工”技师培训,该校说因为我是本地户籍,所以还要补培训费差价580元。请问这个收费合适吗?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不是可以免费享受一次技能技术培训机会吗?
你好:
你所咨询免费培训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的规定。你现参加的是属于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培训补贴,其补贴标准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18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超出补贴部分由个人补缴差额。经调查了解,市交通技校的汽车维修电工技师培训收费标准是经物价部门审核的,现该校对超出补贴标准收取“补缴培训费差价580元”的做法并无违反规定。
二、培训对象的界定。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对象。按照高技能人才培训政策规定,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对象是在本市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即:开班前仍在佛山市参加社保且参保时间满一年),并持有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故培训对象必须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据)。
(二)失业人员培训对象。持有就(失)业证书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无就业状况),可到市或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失业人员定点培训机构,选择参加培训项目,可免费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综上所述,高技能人才培训报读对象不可能是失业人员。如你现属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到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培训。
你所反映的收费和培训对象问题,我们将跟进调查核实,并按政策规定处理。
2011-12-17 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