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信尊敬的陈市长: 您好! 我们是资阳市乐至县蚕业公司的职工,因多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情况均未得到解决,故冒然打扰,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关心和帮助!乐至县蚕业公司的成立于事业单位改革时期,即局改公司。当时,乐至县蚕桑局属乐至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又参照公司运行模式,创办经济实体,最后以失败告终,我们就成了这次改革的牺牲品---成了所谓的公司人员。蚕桑局恢复了,取缔了公司行为,我们则承受了与蚕桑局事业人员极不平等的待遇。为此,我们有以下几个疑问:1、局改公司失败了,公司行为取缔了,那乐至县蚕业公司还存在吗?公司不存在又哪来的公司人员?取缔公司行为的同时为什么不解决公司人员去向?如果公司还在,那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公司的职责是什么?公司靠什么维持运行?公司领导是谁?公司主管又是谁? 2、所谓的公司人员现在还有9个,其中在乡镇蚕桑技术服务站工作的有7人,占乡镇蚕桑技术服务人员的20%,是乐至县蚕桑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人员是蚕桑局在安排使用、管理,同其他蚕桑局事业干部一样,但蚕桑局却又解决不了公司人员的待遇。是该蚕桑局管还是蚕桑局替政府管?改革政策是政府出的,改革失败了,政府又该不该承担失败后的后果(遗留问题)呢?蚕桑局也曾多次向县政府反映了此事,至今任未得到解决。不能只管人、只管做事而不管职工待遇吧?公司人员的现状是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6岁,工龄最长的达40年,最短的也已经20年,而工资最高的1365元/月,最低的931元/月。虽然达到了四川及资阳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水平,年收入却比同站事业干部的一半都不到。
上述问题我们不抱怨蚕桑局,也不抱怨政府,但我们要生存!为此我们强烈要求:1、根据我们的特殊情况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我们的身份问题。或通过招考转录转聘(乡镇蚕桑站有还有事业编制)、或参照事业干部管理。就是仍按公司管理,起码也应该给一个公司能正常运行、生存的平台和基础。2、切实解决我们的待遇问题。我们要求同工同酬,同时也要求政府在财政资金中解决,以确保兑现。 陈市长,我们期待您的回复! 乐至县蚕业公司全体职工:王小兵 江开军 罗洪林 张明 张扬 田波 王利 军 201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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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到市里还是转回县里,还不如不来这里,正因为没有答复才希望市里的领导能重视我们的问题,看来我们是无处可找了。
正因为县里的领导一直不给于我们答复才在这里找市领导的,没想到还是转回县里,哎!推到何年何月才能解决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