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回家做七月半,突然发现我家二楼对门对户的多出来一公共厕所,大惊之余趁着今天休息回家拍了几张照片,希望有关部门能出来给我家一个说法,说说这公共厕所造在我家灶间的上面合理还是合法了?还是附合环保的有关要求,还是有有关部门的申批文书?而且在我家右下边相距百米左右已经造了一个公共厕所,为什么村干部还私自在我家房子的左上边再造一个?现在人人都提倡环保,为什么我家以后要天天对着污秽的空气生活?那厕所下面的一楼就是我家灶间,以后污水从路基下渗漏谁来负责?希望有关领导给家在农村的笨老百姓真正的公平。就因为家中只有两个脑子不灵清的年迈老人,村里做什么都可以不知会我们这些子女了?请为我们作主,跪谢了!
张平燕(先生/女士):你于2017年9月8日,通过网上举报向嵊州市信访局反映公共厕所选址问题的信访事项,于9月8日转我镇处理,我镇于2017年9月1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根据嵊市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进旱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甘霖镇石坪村全面消灭旱厕,改建无害化水冲式公共厕所。镇社会事业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踏看,你反映的公共厕所已经暂停施工。如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经办人:沈伟钢联系电话:13857550980
嵊州市甘霖镇 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