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处罚地点

本人的户口在乡下,计生关系在城里,因为把户口迁回乡下的时候,当地包村干部不接受我的计生关系,导致计生关系留在城里,无法转回户口所在地。现本人超生一孩,请问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应该在哪里缴交?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交吗?请告诉具体条款!谢谢
你可以在现在户口所在地按以下标准接受处理(《福建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福建省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规定》第二条规定):如你原户口是农村居民的,在你第一个小孩出生前,把户口迁回农村后超生的,按农村居民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一个小孩出生后,把户口迁回农村后超生的,按城镇居民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你可打电话3843817或当地计生办咨询。(上杭县人口计生局于 2014-5-15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