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后悔寻求拆迁,被政府拒绝


地处广州市,拆迁补偿标准并不低。其它居民都顺利的签订协议,分得了安置费、安置房,每年丰厚的租金收益让大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可却有这样几户钉子户,漫天要价,政府决定不拆后,巨大的噪音,房屋出租不了,生活困难,开始后悔,政府也不再理会。

漫天要价的人要注意哦 ,这下给广州政府省 不少钱

什么破玩意儿

不拆了不就是省钱吗

忽悠-接着忽悠,就这位置都可以做商业办公楼了!这房价只会越来越高

建成这样,完全不顾百姓死活,

这样公平吗?是先有屋还是先有路,这公路就是违章建筑。

这个位置出租房子,或者出租广告位都发财了

广告位是随便可以弄上去的吗,城管分分钟把你拆掉

心凶命穷
人心不足蛇吞象
别整天扯淡,在中国,所有土地都属于国家

万事过头酿苦果

可以把房子拍卖给广告公司,360度立体广告多好。

或许房东看到了未来。

不对,马路不给你开口,你怎么下?

问题是,现在政府没钱,拆不起!

广州政府做得对,公平公正是做好任何事的基础。

楼主想说明什么问题呢

这么好的位置,价不低的。

钉子户都是要有背景的,普通老百姓还是从了吧

标题改成:跪求拆迁。

可以建个三角型广告塔,一年广告租费几百万。

为一己之私,阻挠社会进步,活该

房东不是百万富翁,而是千万级富翁了,你还没看到这个黄金位置吗? 广告公司抢着要,可以拍卖承租权了。

想得美了,广告牌绝对不让你造起来的

这幢楼多家新闻媒体和网易、凤凰网都有专项报导过。
政府按规划要造立交交桥,只有这幢楼的多数居民不同意,广州政府也没有向法院申请一定的强制措施,一直在动工前都在协商赔偿,实在是居民要价过高协商不成,通过更改规划才造成如今的样子。
而且新闻媒体报导时都承认了一点,施工时并没有断水叫电,楼里的居民生活一切正常,只是有部分人受不了施工自行搬离而已。之后施工结束,所说为了形象面子,还将这幢破楼的整体外墙进行了粉刷,照片上也看的出来。
至少在我看来这次的拆迁完全是一次重大的进步,没有征得被拆者的同意绝不施行强制措施。而这幢楼现有的居民居报导多为下岗等困难群众,站在公平的角度,困难但并不是享受特权的理由。

建成这样或许合法,但合理吗?法,是政府定的,一个政府一个法。理,在人心中,亘古不变。犹如武汉钉子户法院担保强拆,让历史去评鉴吧。

这是双重标准,整天讲依法治国,中国永远是一句空谈,为什么呢?因为老百姓就压根没打算要让政府依法治国。就以拆迁来说好了,强拆的时候无论媒体和公众都谈法。政府依法拆迁了,老百姓又要让政府讲理,站在道德角度去看待社会公平现象。
就以这幢楼来讲,房子的实际价值摆着,站在楼里的居民来谈困难了一辈子,房子就是他们唯一的依靠,以房子拆迁款满足自身今后生活的前提条件和政府谈这本身就是件难以想象的事,。社会公平、社会正义又在那里。政府为了维护这幢楼居民的权益,改变规划建设,浪费了多少财产资金,这又如何讲。
就是因为穷,在中国就可以享受特权是不是,那我认为我们的社会风气没救了。

何时有救了''你认为雷锋的事迹是真的吗'请问

谬论,哪个百姓不想政府依法治国!只是红头文件不是法,是权;地方政策不是法,也是权。就以最近论坛里热议的兰亭镇拆迁补偿基准价4200,按你的意思不拆的都是贪得无厌之徒?政府是不是就可以设计一个高架从百姓民房上头过?

强拆,被人骂死,不民主;不强拆,改规划,也被人骂死!有的时候做什么都会被骂死,多做多错,不做不错!这样事情多了,谈什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