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金涵乡政府:金涵乡桥头村黄水云、林友福家楼顶的违章建筑,为何到现在还没拆除?什么时候拆除?请给金涵乡全体群众一个明确答复!
根据《工信部 国资委关于2016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6﹞142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7号)、《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宁电联﹝2015﹞1号)(具体内容见附件)等文件通知精神,金涵乡桥头村黄水云、林友福家楼顶的通信基站建设是有法可依的,且根据宁委办﹝2011﹞41号文件,不属于两违治理范围,金涵乡政府没有权利予以拆除。(蕉城区金涵乡人民政府于 2017-1-20 16:44回复)
附件:16-43-56-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与电力公司联合发文).PDF
 16-43-57-两部委2016年142号文件.pdf
 16-44-00-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