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宠物狗非常可爱,旁边又无人照看,女子小刘很是喜欢,竟抱着宠物狗走了。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已犯盗窃罪,处罚金2000元。
时间倒回到2月19日。当日下午,小刘与男友去花鸟市场玩,在一家小店门口看到一只阿拉斯加宠物狗非常可爱,于是拿一些东西给小狗吃,小狗就跟上了她。看到无人注意,小刘对男友说,想抱走小狗。刚开始,男友不同意,小刘就将小狗放下了。两人转了一圈,发现小狗还在原地玩,小刘就上前抱走了它。
宠物店店主发现小狗丢失,立即报案。几天后,民警查清了事实真相,小刘也承认了。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阿拉斯加宠物犬价值人民币3500元。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花鸟市场的店主经常收些来路不明的狗,从没听说过有谁被判过窝藏收购转移赃物罪啊
两个问题,一、因为有人偷东西没被抓到,所以这次抓到贼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因为不公平,天底下还有其他贼逍遥法外。二、你没听说过的事就代表不存在吗?觉得有问题去投诉,嫌麻烦就发帖让大家来监督,侵占他人财务就是不对,找其他理由也改变不了她做事的本质。
前几天我姐的手机掉了,警察通过监控找到了捡走手机的人,但是说不能强制要求对方归还
价值3500,为什么法院不判实刑,请拿出法律依据!
176啊176。
1200一只
市法院与民警也成狗圣母了,如果有拉链系着是偷,如无不能明确为偷,当然处罚还是要的,但只能是违法处理,比如罚款加关几日就可,这事做为刑事案件处理过重了。
哪个男人把小刘也抱抱走
还以为晚上要用的
楼主放这种新闻出来,也得说说出处吧
难道现在派出所狗丢了也受理了吗
城管执法,经常在路边抓狗,什么狗都抓,也没经过狗主人同意,请问这算不算偷?
我钱包被偷了报警他们也就做了下登记算了事了,这种事情都装装样子
女人啊女人,不要嘴馋更不要眼红,靠自己双手是唯一,也更不要嫁男人在别人房产证加名
现在的警察真负责,特别对狗负责。文中说负刑事责任,却判处罚2000元,看来钱可换刑事责任。
不算盗窃。法官怎么判的,法官应该要辞职吧。如果狗上有也牌子,那算盗窃。如果没有,那就不算
无拉链系着的狗,是有可能走失狗,别人有可能是捡的,疑罪从无。况且打狗办的公务员也在捉散放狗,别人报警说狗被偷,是否公安也去捉人?
坐等公安回复。
坐等公安回复
狗没用绳子?没人看管也叫偷?城管天天在偷呢?法律有的时候真会害老百姓。
狗被车压死了能赔多少?
我家狗狗昨晚也被偷走了,报警有用吗
国有企业里,所谓领导对关系户因人设岗,让关系人坐一个无所事事的岗位,每年薪5、6万,这跟盗窃、抢劫有什么两样?试问相关部门,这种行为怎么判?
唉!又是一个地方中国人打中国人的脸。有本事好好抓那些明着抢老百姓的血汗钱人啊。有本事去抓贪污分子啊,只对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算什么人呢。唉!
现在的世道早就变成这样了。过去用血泪打下天下的英魂,看到现在的中国人不懂得团结,所以到处都是天灾人锅。中国人啊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