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事宜

您好:本人是珠海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我司员工肖志勇在2015年11月30日入职,在2015年12月12日受工伤,公司正好在2015年12月12日9点给包括肖志勇在内的所有员工购买了社保,经过治疗、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级为10级,单位按照规定带该员工到斗门区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斗门区社保局不予办理,现该员工申请仲裁由公司负责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公司提出合理要求,需要斗门区社保局开具证明或者说明书,说明为什么不予办理,但是斗门区社保局依然不开具。现针对以上问题,我司提出投诉,望贵局帮忙协调解决。
您好,珠海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工伤员工肖志勇于11月向斗门办申请工伤待遇,经查为发生工伤后当日才参保、于7月1日区劳鉴办评定伤残10级,当即告知属先工伤后参保。依社保法及工伤有关条例,待遇支付须经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到账后新发生部分。之后贵单位曾多次到前台要求申请待遇及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依规详尽解释,出示文件并送《工伤保险条例》单行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27 09: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