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阮社区域拆迁确权原则方案 ---阮社的进来看看


2017年阮社区域拆迁确权原则方案
一、房屋权属认定
(一)、房屋产权按登记为准。房屋权属按相对应的土地证、房产证、批文或申报登记资料进行确权认定。
(二)、加层、翻层认定:由于历史原因在合法产权上翻层、加层的,经核实相关资料、查明非突击新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处罚认定,最多不超过三层。
(三)、重建、扩建的认定:2002年7月1日以前,因各种原因进行房屋重建、扩建的(包括移位重建),符合村镇规划的,其一次性建成的房屋,结合原产权登记依据,允许每户占地超过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以及一次性建成的不超过3层的面积(二层、三层允许每户在超过原产权2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予以处罚后认定(原产权登记部分不处罚)。
(四)、漏申报、少申报的认定:1989年土地申报登记前已建的主体建筑漏申报或少申报登记的,经查明未经翻扩建、非应拆房的,由国土部门现场踏看后认定的,可以按漏申报、少申报程序认定。
(五)厂售房、村售房的认定:2002年7月1日以前,通过原乡镇企业、村级集体出售给本拆迁区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产或地基,实际用于个人居住或建造个人住宅的,提供相关购买协议和票据,结合本户在本拆迁区域内他处合法产权,按人均5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250平方米)限额内经公示无异议后处罚认定。剩余面积按原产权性质认定。厂售房、村售房不得分户。
(六)农村出让土地上的住宅房屋面积的确定:有相关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相关约定的结合房屋现状,建筑面积按容积率最高不超过1.8予以确权。主体建筑面积超过容积率的部分按评估净值价补偿,不足容积率的部分按容积率折算成土地面积后按上一年度基准地价补偿。
(七)房屋调剂买卖的认定:为尊重历史事实,在无产权纠纷的情况下,经公示并扣除相关费用后认定。非本拆迁区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得买卖。因买卖引起的住房困难保底需统差结算。
(八)附房:村统一建造,有偿出售给农户或村收取一定费用由村民自行建造的附房,提供相关票据给予净值价补偿;无法提供相关票据手续的,按净值价一半补偿。
二、安置人口的确定
(一)安置人口以在册常住人口(不含挂靠人员的户口)确定。以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止一年前在册且实际居住的人口为在册常住人口(出生、死亡、婚嫁等正常人口变动除外)。
已享受过拆迁安置的人口不得重复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1、已婚尚未有子女的家庭;
2、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独生子女已结婚的除外);
3、依法登记的初婚夫妇、再婚未生育过子女的,持《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区计生指导站出具的确定其已怀孕的证明,可按独生子女家庭标准安置;
4、已到法定婚龄尚未结婚青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计入安置人口
1、原户口在拆迁地的未婚现役军人、援外工作人员、留学生;
2、原户口在拆迁地的大、中专学校的学生;
3、原户口在拆迁地,现正在劳动教养或拘役、服刑的;
4、再婚户,户口已迁入拆迁地的配偶及带入的子女;
5、户主的配偶在外地的(绍兴市区域内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面积);
6、退休回乡,已在本地常住的(凭退休证);
7、独子(女)户,父(母)随其生活多年,原地已无住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立、分户相关规定
(一)、立户按土地证户主确定,国有、集体分别立户
1、同一人有多本土地证的视为一户;
2、同一人有土地证、批文及申报资料视为一户。
(二)、有下列情况可以分户
1、四代同堂的,可以分立二户;
2、多子女家庭中,儿子已婚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单独立户,未婚子女随父母为一户;户籍不在本村不得立户;
3、多女家庭(无子)中,一女已婚确系上门女婿且有女未婚的,分户方法参照第2点执行;
4、多子女均已婚的,父母必须随子女合并计算(除父母有独立产权外);
5、因离婚引起的分户,依据法院判决(调解)或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予以认定。
(三)、出嫁女情况
1、房屋产权系父母所有,出嫁女户口在册满一年并享有村级股权分红的,经查明在他处未拆迁安置的,并经个人承诺、夫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计入安置人口;
2、出嫁女不分户,其子女属挂靠户不予安置。
柯岩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日

拆都拆了 还有什么好看的

那照权属认定第二点的说法,湖门加层、翻层的三楼应该有的算

出嫁女什么概念?凡结婚都算出嫁女,还是户口迁出才算出嫁女?

结婚了都算吧,户口不迁出也算出嫁了

我是阮社的,拆的一塌糊涂,算了算了,有呗扭呗都已经被拆了,说说也没用了,伤心个

拆都拆光了,再说还有啥意义,好呗扭呗都成定局了

这个是发给湖门村看的?楼主,你的良心大大的好!

做好事了,燃还没有拆的夜可以看看,华墟的细则不知道有没有,也可以发出来让大家看看

非农吃亏很多

非农的政策,是办公室坐坐,靠屁股想问题,房子买在三区外的人想出来的。总而言之,非农不是中国人,起码不是柯桥人。

所以到底有没有?

现在政府不打算给湖门算,但是以前拆迁都是有的算〈包括华墟、阮社〉,凭什么到了湖门就没的算,我们可以要求算呀!

现在可拿房吗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假一下,如果家里有2个女儿,有一个已婚,一个未婚,且女婿的户口迁入了女儿家中做上门女婿啦。但是家里只有一套 房子,请问这样可以 分户吗?分户是不是需要建立在房子有两套的基础上。

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出嫁女和上门女婿之说,户口落在任何一方,都是可以的,包括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