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兵,按当时义务兵的规定,满一年就有给父母发500元。在92年的时候,我父母只领取了140元,民政局强制在500元的补助里扣了360元,强制我们交农村义务兵终身养老保险360元,
今年过年的时候,县民政局发领款通知单给我们村,叫村里的让我们退款800元,领了之后以后就不能再领取义务兵的养老补助,就和当时强制缴交的360元一笔勾销了,相当于没有养老保险了。
长汀县92、93、94年入伍的老兵都收到了这样的通知,整个龙岩地区就长汀这么做,其他地区连城武平的我们也问了,都没有这么做。
这是长汀县民政部门强制我们交,25年前的360元是当时半年的收入了,按人民币升值,25年也不止800元吧?
80万我都不差,当时他们这个做法不对,政府不对。
我们是不会签字拒绝领取的。
龙岩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龙岩是革命老区,是红色旅游胜地。这种做法可以吗?当年强制缴交,今天就要退钱一笔勾销?
如果这件事情不处理好,我还会继续向上反映!
钟先生:
你好!你在12345网站所反映的农村义务兵养老保险问题由长汀县信访局转我局,现将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在92年所办理的农村义务兵养老保险是当时我局下属单位长汀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所属业务,该公司在2004年因机构改革转隶属于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更名为长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你所反映的通知退保等相关事宜的办理和政策咨询请与该中心联系,该中心位于腾飞一路电信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831872。
长汀县民政局
2017年3月9日(长汀县民政局于 2017-3-9 17: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