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昌万达城D区的业主,2015年12月底收房,合同约定收房之日270天(国家规定是90天吧)办理房产证,但现在已经10中旬了,房产证仍然没有办理,开发商坚持说要明年年中才能办?请记者帮忙督促一下,我是首套房,等着房产证办户口啊,这一拖再拖户口咋办?
您好:
据开发企业反映,“南昌万达城”D区商品房于2015年12月交付使用,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D区商品房于2015年12月15日前交付使用,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后27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该房屋交付后540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南昌万达城”D区商品房不存在逾期办证行为。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十二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关于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期限问题,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相关法规执行。
您反映其购买的南昌万达城D区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权属证书,建议您自行查阅其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存在逾期未取得权属证书,可向我局相关部门投诉(联系电话:86719154)。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在规划期限内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11-01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