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这样的审计我们太需要了!”

“这样的审计我们太需要了!”
——石泉探索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
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早已声名远扬:曾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社区”和“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在职党员到社区领岗服务工作也得到省、市组织部门的高度认可。
可一直以来,社区的“当家人”——社区党总支书记陈绪贤有一大心病:社区的账目没有专职人员打理,也不知道有些开支合理不合理。
如今,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在安康市审计局的推动和指导下,石泉县审计局自去年开始,在各镇探索进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她的审计报告在去年8月已向群众公示。
陈绪贤高兴地对记者说:“这样的审计我们太需要了!”
陈绪贤的话代表了广大村(社区)干部的心声。北街社区是石泉县最大的城镇社区,常住人口20261人,占全镇人口的四分之一。
陈绪贤扎根社区33年,连选连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已经12年。她能把社区治理得蜚声全国,靠的就是对工作的责任心和驻社区单位的全力配合。
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所以,她比其他村干部更加注重自己的“干净、清白”。可条件所限,以往社区的账务由一名镇上退休的会计义务帮忙。这名会计年龄越来越大,眼也花了,身体也不好,就没有专业人员管了。
“‘八项规定’以来,各项制度管理更严了,我生怕犯错误,辜负了这么多单位和群众的信任。”陈绪贤对记者道出了自己心病的缘由。
长期以来,村(社区)财务普遍存在群众难参与、公开难到位、民主难实现、管理难规范的问题。
加上近年来各地曝光的村干部贪腐问题,更是进一步加剧了村民的不信任。
“实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之后,可以起到健全财经纪律、规范村干部经济行为、完善村级治理的作用。这其实是保护我们的村干部。这样的审计我们也是非常欢迎的!”石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斌对记者说。
自2016年开始,石泉县在推行村级财务收支全覆盖审计的同时,积极探索进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该县一共选择了43个村(社区)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其中城关镇10个、其他各镇选3到5个村(社区)。
在石泉县城关镇财政审计所,所长杜昌金向记者出示了该所对陈绪贤和社区主任袁道玲任职期间(2014—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
审计报告对其二人作出了“在任职期间能从大局出发,从社区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主动多方筹措资金,基本达到了聚财节流的目的。存在一些支出主观随意性强的情况,合理不合规的支出事项较多。审计没有发现大的违纪违规问题,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健全”的审计评价。
杜昌金对记者说:“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了具体存在的问题,对社区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其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财务管理,让群众更满意。”
“以前我们想着让社区资金多生一点利息,从2014年开始将社区账户资金取出来存在商业银行,审计说我们这是公款私存行为,严重违反了集体资金管理原则。我们当即进行整改。你说,要是不来审计,我们咋知道这也是违反规定的?”陈绪贤不由得向记者感慨。
李斌告诉记者,通过对陈绪贤的经济责任审计,驻社区的单位今后在支持社区发展上,不管是给钱给物还是给项目,都会更放心,受益的将是所有的社区群众。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国进说:“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相比,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外延更广,是村级财务审计的延伸和深化。村财审计一般分年度进行,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酌情追溯,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让村级财务监督的网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通过审计能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也能促进镇政府的管理水平,全面健全村财镇代管的财务制度。石泉县的率先试点,成效显著,充分证明这是继村财审计全覆盖之后,安康审计人探索出的又一条运用审计监督完善村级管理的创新路子。而且,在制度化上,石泉县也先行一步。7月10日,石泉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石泉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为各县区发挥了示范作用。目前,市审计局已予以转发,以指导各县区。按照市上要求,安康四年内要实现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我们有信心在三年内完成这一光荣任务!”
记者从石泉县审计局了解到,此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符合当初预期,尤以城关镇和池河镇效果最为显著。以城关镇为例,本次审计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6.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30.17万元。通过审计收缴违规资金13.5万元,退还到户0.5万元,责令原渠道归还资金21.58万元。重点查处了个别村和社区干部利用考察项目名义外出公款旅游、变相挪用涉农资金等4起违规违纪案件,涉案金额达10.99万元,依照程序移交镇纪委立案调查处理。移交的4起案件已全部结案,共处理村和社区干部8人,其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今年6月底,安徽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夏瑜保带领安徽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办公厅干部一行5人,就到上述两镇的财政审计所专题调研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去年3月,池河镇财政审计所在对柏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就发现其在2015年4月卸任时,以质疑上一届集体资金未规范使用为由,未将其个人保管的村集体资金3125元交回村集体。池河镇纪委根据移交的审计线索,去年5月对其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这个案例充分证明,当事人即便已经卸任,但只要当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就要接受审计监督。”石泉县审计局局长刘康强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