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存在问题

王女士来电反映,位于蕉城区后岗开发区中宏花苑,开发商在建设时所埋的自来水管道太小,导致小区出现停水现象。且小区没有大门和斑马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自来水管道设置事项不属规划部门管理范围,建议向市政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处置。对公共配套设施事宜,权益人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规划局了解小区相关配套情况。(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分局于 2016-3-1 11:50回复)
我局接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来的诉求件,编号ND16022800003,经我局了解,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该小区的自来水管网是由中闽自来水公司设计施工。经过科学论证和计算,管道口径满足要求。由于小区地处城市郊区,属于供水末端,自来水公司二厂市政供水管道管径过小,导致该片区供水不足或停水。目前自来水公司计划从一厂水网管道再引入一条管道接入该小区,工程已经完工,正在验收调试。预计到6月份可以供水,到时小区供水问题可以解决。另外小区属于商业与住宅两用小区,规划审批为敞开式小区,1、2号楼有一条市政规划路,因此小区未设大门。小区斑马线应向路政部门反映。(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6-3-2 15:36回复)
宁德市12345政务平台:
贵处转来王女士反映“蕉城区后岗开发区中宏花苑小区没有大门和斑马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的诉求件收悉。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直属一大队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现将核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现场调查,蕉城区后岗开发区中宏花苑位于后岗开发区西南侧,属于小区内部通道。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建议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合理规划,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施划人行斑马线。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小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进行指导。
二、小区停水问题不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应由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3月10日
(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于 2016-3-11 16: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