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

过年前曾有媒体报道说,佛山将全市推广光伏发电项目,将该应用从企业厂房快速扩散至居民社区、公用建筑等,使佛山成为全国最好的“太阳能城市”。如今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这一技术的推广有何进展呢?如果有居民想在自家安装这一技术,该具备什么条件?怎么办理相关手续?电费如何缴纳?

一、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1月,刘悦伦市长亲自在三水区乐平镇召开了全市光伏发电应用推广现场会,要求全市扎实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创造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全国经验。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通过示范区、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光伏发电的全方位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全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发展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宏观管理工作、扶持政策及组织实施等内容,并将太阳能发电应用工作推广目标及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佛山市关于推动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方案,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将印发全市执行。另外,各区也在研究制定本区光伏发电发展规划。
二、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条件和手续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我市进一步便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后按月集中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备案或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2.项目业主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的不需提供);3.资金证明材料;4.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项目办理备案后,电网企业和有关部门按照同级、简化、便利的原则办理项目开工前的电网接入等手续,免除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依托合法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免除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手续。
三、对光伏发电项目电费应如何缴纳的问题,建议具体咨询供电部门。
2014-04-08 17: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