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城海涂新村拆迁的事

省领导我是绍兴市滨海新城海涂新村的村民代表,我今天代表村民向您反应的是我们村正在进行拆迁的事,希望您能为我们村民老百姓作主,我们村是30多年前从新昌县回山镇造水库移民过来的,现在由于年代久房屋比较陈旧定性为危房,需要拆迁,地方拆迁办来过多次,动员我们拆迁,那其实是好事,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第一点向您反应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老百姓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因为我们村大部分都是农民是靠种地为生的,而却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多数,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单单把我们拆迁了,要到离自己的口粮地10多里路外的新区去生活以后怎么种地,还有以后住都是商品房农具和收来的庄稼放哪里,他们都没为我们考虑到,我们的田地他们说现在用不到所以不征收,可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怎么生活,我们要求每个村民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保障,不然以后连基本生活保障都没有。第二点是赔偿问题,我们村拆迁他们把我们的住房地基,定性为耕地性质而不是宅基地性质,这样压低赔偿金额,给我的资料上写着的赔偿价格是每平方3500元,而我们新区的商品房每平方均价要6500元左右,这样相差离谱的价格叫我们怎么买的起,我们要求提升赔偿价格到当地商品房的平均售价。第三点是赔偿面积问题,比如像我家,大小加独生子女补偿有7口人给我的宅基地面积只有125个平米,人均连20平米都没有以后怎么住,要求提升人均面积。还有我网上查了政府给我村拆迁预拨款是六千万,如果像他们拆迁的支出算应该四千万左右就够了,余下的款会去哪里?今天主要向领导您反应这几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引起重视为我老百姓作主,这毕竟关系到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以后拆迁后的生活保障,万分感谢!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朱益峰反映的关于海涂新村拆迁的若干问题经滨海建委办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1、根据《海涂新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为海涂新村有关房屋及其附属物,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未涉及其它土地的回收,被拆迁户仍保留土地。2、根据《海涂新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为“按海涂新村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基准价的120%×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120%×成新系数×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附属物补偿总额+装饰装潢补偿总额进行结算”,本项目每平方米各类货币补偿等价格已超过商品房均价(目前江滨区一手普通商品住宅均价为5850元/平方米),另选择货币补偿并购买一手商品住宅的,在货币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3、根据《海涂新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住宅房屋合法面积认定有两种方式:一、有房产证或有审批资料的,按房产证或审批资料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二、既无房产证也无建房审批材料的,农户可选择原移民安置时国家集中安置的房屋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认定小组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予以确权;也可根据现有人口,按《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2〕50号)和《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补充意见》(绍滨海委〔2015〕44号)的相关规定,按使用耕地建房标准【大户(6人及以上)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中户(4-5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小户(3人及以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由认定工作小组对其宅基地占地面积进行认定,层数根据房屋现状由认定小组进行认定(超过三层的按三层进行认定),合法建筑面积按宅基地占地面积×层数认定。4、海涂新村拆迁补偿款为先预拨后按实结算形式。
绍兴市滨海建委办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