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应当立即归还房产,企业档案,财务帐册,银行帐户,公司印章等法定永久性保存资料等

标题: 举报桐乡市交通局近这三天内违法行为,白白耗费上访70名原职工精力,财力和时间。信件编号: LD20170077143反映人: 全体职工反映时间: 2017-08-31不服桐乡市交通局答复意见:沈建清等:你们于2017年9月1日通过网络向嘉兴市领导信箱反映的“要求移交一套房屋及财务帐册,银行帐户,公司印章等法定永久性保存资料等相事宜”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房屋并非封存19年,该房屋在1998年尚不存在,从原公司经理收回后一直作为原公司部分档案存放处,今年8月应职工要求由我局进行封存。原公司财务帐册等资料我局也从未收缴,原公司办公楼拆迁后,由我局想法安排地点,并安排公司留守人员将档案进行集中存放。二、目前我局与你方代表正在就清算事宜进行协商之中,一旦就清算程序达成一致,财务帐册等档案将按档案及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答复时间:2017-09-06答复单位: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桐乡市交通局上述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房屋并非封存19年,该房屋在1998年尚不存在,从原公司周洪海总经理收回后一直作为原公司部分档案存放处,今年8月应职工要求由我局进行封存的描述:巳足以证实:是桐乡市航运总公司房地产,不是桐乡市交通局政府机关的房地产。关于原公司财务帐册等资料我局也从未收缴,原公司办公楼拆迁后,由我局想法安排地点,并安排公司留守人员将档案进行集中存放的描述:实际浙江省桐乡市航运总公司全称,前身为原桐乡县货运站创建于1959年,由原桐乡县工商局注册资本:568万元设立登记成立,企业性质:城镇集体所有制,主管部门:原桐乡县交通局。到了199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发生了由现桐乡市交通局主导企业进行了所谓改制行政行为,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企业法人:周洪海总经理在内)全员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与公司脱离一切关系,买断工令拿钱走人,企业成了无企业法人,无人管理的僵尸企业。不存在原公司财务帐册等资料我局也从未收缴,原公司办公楼拆迁后,由我局想法安排地点,并安排公司留守人员将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存放的一事,桐乡市航运总公司并没有安排公司留守人员将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存放人员,巳足以证实:被桐乡市交通局违法收缴封存19年的桐乡市航运总公司所有企业档案,职工档案,应收债权应付债务的合同凭据,财务帐册,银行帐户,公司印章等法定永久性保存资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桐乡市工商局于2017-06-30对我们作出的"浙江省桐乡市航运总公司因未参加2002年度企业年检被我局于2003年8月4日吊销营业执照。依据当时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7月1日实施),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年5月8日《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106号),浙江省桐乡市航运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随之消亡,但该公司负有清算责任,应依法自行组织清算登报公告后进行工商注销登记的法定序程"答复意见,综上事实请求嘉兴市人民政府责令:桐乡市交通局立即移交被桐乡市交通局违法收缴封存的桐乡市航运总公司一套住房和立即移交被桐乡市交通局违法收缴封存19年的桐乡市航运总公司所有企业档案,职工档案,应收债权应付债务的合同凭据,财务帐册,银行帐户,公司印章等法定永久性保存资料等相事宜。由桐乡市航运总公司企业自行组织清算依法有据的诉求。特此诉求嘉兴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桐乡市航运总公司全体原职工2017年9月7日
沈建清等:你们于2017年9月7日向嘉兴市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该信访事项诉求与你们于2017年9月2日向嘉兴市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编号:LD20170077679)一致,该信访件我局已作出答复,请参阅我局对LD20170077679号信访件的答复意见。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1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