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连城县朋口镇205国道林业站旁边,城管人员在赶集时候向商贩收取摊位费,而又在平时的日子里却又不让人摆,这样到底合理吗?
该事项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建议向朋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反映解决。(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7-4 08:56回复)
一、反映城管人员向赶集商贩收取摊位费问题的说明:朋口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收取任何摊位费用,赶集商贩的摊位费是由承包市场的承包人收取(朋口执法大队人员没有参加任何的摊位费收取工作)。
二、反映平日里又不让人摆摊问题的说明:为了加快朋口小城镇建设,集镇范围内国道边除赶集时间外是不允许有任何的摊位摆设,由于新市场还在建设中才会出现国道上赶集时间上摆摊(朋口属于周边赶集重镇人员密度高,所以周围的商贩都集中在朋口才出现赶集时间国道摆摊情况出现)。(连城县朋口镇于 2017-7-17 17: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