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本人家住大楚城高楼。每晚大商城药店门口都有民间高手亮亮嗓子,其实也本事老百姓茶余饭后的休闲方式,可是还是有的人唱到兴奋之余唱到十点多了,这方面有关部门对此应该有个时间规定的,在此,还是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 经营者也能自觉自律,给大家一个良好的环境。
亲爱的网友,您好!收悉您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城管执法一大队承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0月16日晚,我执法人员前往温泉大商城实地查看,该地段有一露天卡拉OK经营,情况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也现场进行了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的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朱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咸宁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核查。
11月1日晚19时许,民警到达温泉大商城麦德信药店门口,发现有十余名群众聚集于此处,其中一名群众正在唱歌,其音量并不太大。经进一步了解,该处老板姓陈,营业时间是每晚19时至21时,唱歌人员为附近群众。通过民警法制宣传和教育,陈老板保证以后经营不超时,进一步控制音量。我局民警已要求陈老板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如再次发生扰民现象,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咸宁市公安局2017年11月3日
市公安局 2017-11-03 14: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