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酒驾,醉驾和其他的危险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如果犯的事情够不上拘留,只要罚款就可以解决的话,让他们“最多跑一次”本质就是变相的花钱免责,遇上个家里不缺钱的,怕是遇见类似事件会更有恃无恐,对于这类人员应该让他们多跑跑,比起金钱来让他们多付出些时间上的代价,才会让他们在以后的驾驶中知道有些事是做不得的。
花钱免责?
对,有些部门的目的,就是为了钱。
你以为人家真的是在执法啊?
同样的我对于什么手机支付宝支付交通罚款啦再也不用去交警队排队啦之类的也是反对的,去那里排队本身就是一种惩罚,比罚款更能给人教训。
再多跑一次
楼主说的有道理,可是钱是好东西,罚的款多了对他们好处是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