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长汀县住建局

我是2014年2月份购买长汀县中城投广场1号楼3002室,有购买合同,目前达不到我们签订合同的验收要求,但是住建局许可开发商交房,现在连地下车库都没有建好怎么能交房呢?绿化也还没搞好,我们签订的合同写的是综合竣工备案验收!
您好!您关于“投诉长汀县住建局”的问题,经过调查,现将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长汀中城投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了年长汀中城投广场一期A组团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建字第350821201300024号)。长汀中城投广场一期A组团:总用地面积376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756平方米。2016年12月29日,该公司取得我局出具的建设工程分期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由于长汀中城投广场项目大,建筑栋数较多,且工期长,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化解房地产库存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汀政综[2016]589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开发规模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具备宗地分区、分片要求,在不改变规划总平及规划指标的情况下,允许分区分片办理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片区达到设计,单独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后,给予核实验收,办证。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配套等整体规划指标在实施分期规划验收建设项目的最后一个分期验收时再统一核验。现1#、2#、3#、5#号楼工程已全部竣工,单独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同意该项目进行分期验收,用地规划红线,城市配套、道路、雨污水、路灯、夜景等建设工程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规划指标待项目全部竣工后统一核实。
感谢您对我县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2月14日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2-14 09: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