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二胎分红问题

佛山市卫计领导:
你好!
现广东省计生细则已出台,就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胎扣罚分红问题已知询省卫计局及所属区卫计局,省卫计局回复是到所属地方卫计部门知询;区卫计局则回复就超生二胎扣罚分红问题已向上级卫计局反映了,但未收到回复。现请问市卫计局领导:超生二胎的分红及相关福利何时能恢复?现已全面开放二胎,罚款已交,如再扣14年父母双方及二孩村分红是不合理的。请市卫计局能尽快作出答复。谢谢!
网友你好!对于2016年前最新的省人口与计生条例实施之前的超生人员,按照法不朔及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新版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2016-11-12 1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