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连城县文亨镇文保村白坑组的饶昭木,今天是连城县县长接待日,但是他不愿接待我们这些老信访百姓,只是接待了新的信访百姓,我们也是从早上5点多开始等,等到中午12点,我排第二位,但是就是没有接待我们,我们有十多个人没有接待,叫他也不理我们,如果不接待也应该提前告知我们,请相关部门处理
饶昭木同志:
现就对你2014年4月15日在“12345”政务平台上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4月15日,连城县人民政府蓝凯英县长、政协张小玲副主席、人大赖海英副主任到县信访局接访。当日上午你到县信访局候访。当日,到县信访局的初访群众批次人数较多,蓝凯英县长接待当日的初访群众8批11人;县人大赖海英副主任、县政协张小玲副主席准备接待你,并对你沟通、解释,可当日你不接受接访安排。
初步统计,2012年以来县委书记江国河接访你3次、县委书记林英健接访你8次,2014年3月15日蓝凯英县长接访你。2012年以来县领导接待你上访不少于13次。
综合你此前所反映的问题有:1、天一温泉有45平方米房子被征用没有补偿;2、反映征用良田有1.65亩,实际只同意补偿0.146亩,面积不对;3反映罗均湖有意殴打其本人及白坑组村民与天一工程队于2012年7月2日打架未处理;4、反映迁坟数目不对及补偿标准不公平等。你反映的这些问题,此前由连城县的主要领导先后多人多次接访、听取诉求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你所反映的问题,连城监察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文亨镇等单位也多次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并沟通解释,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8日对你所反映的问题作出了文报字〔2013〕20号答复(见附件1);2013年6月15日、2013年7月15日林英健县长批示,2014年3月15日蓝凯英县长也作出了批示,由县监察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文亨镇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再次作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做出了《联合调查组关于饶昭木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对你作出了答复(见附件2)。
连城县信访局(连城县信访局于 2014-4-22 09:51回复)
附件:09-51-37-附件2.doc
 09-51-43-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