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今天在微信看到一条新闻,今年开始农村二女户父母未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一年人民币360的补贴,不知道是否属实,因为也没接到村委的通知,所以想求证一下,谢谢
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来电,现将您咨询的关于农村二女户可以享受奖励金是否属实的问题答复如下:
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卫家庭[2015]84号,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该《办法》,自今年起,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是对我省农村户籍中年龄未满60周岁,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绝育手术,且只有两个女孩的已婚夫妇(以下简称“农村二女户”)予以的奖励。同时明确,本《办法》实施以后新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除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每户领取法定奖励金3000元外,增发一次性奖励金7000元。本《办法》实施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金360元,农村二女户夫妻到60周岁后则按程序申请转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补助对象,不再领取农村二女户奖励金。
农村二女户奖励金每年分3月31日和9月30日两次办理,按照申请-审批-报备的程序来领取。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户夫妻可按照办理期限,持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效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申请表》。夫妻一方是外省户籍的,还需出示外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二女节育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之后,由乡镇级和县(区)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公示,审批情况报省、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如还有其他相关需了解的问题,您也可致电我委家庭发展科,电话:2822018,我们将继续认真细心地为您解答。(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8-12 17: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