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赔偿款

我是漳平市新桥镇逢湖村第七组组长郑春明。位于本村地名大田坑(火烧坑),属于逢湖村第七组集体管理耕作的旱地,漳永高速公路A9标项目部在K120+080左侧填平区征地中被征用4.3277亩,共计11.9万的征地款至今还未领到。小组村民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推三推四。小组村民无奈的情况下才向贵单位呈请,恳求贵单位尽早调查,落实解决,以慰民心。
呈请人:郑春明
2016年7月2日
郑春明
你好!你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款项已于2012年11月21日由本办拨付至漳平市国土局发放至逢湖村专户。
感谢你对12345的关注与支持!
(漳永高速项目办于 2016-7-14 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