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友情提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开展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报送的主体
凡于2017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
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除年报外,企业应当自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权转让,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知识产权出质,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报送,并向社会公示。
三、违反信息公示义务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公示。同时,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投融资、经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附:报送的方式及报送步骤图解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919—2683612
报送的方式及步骤图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gsxt.gov)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第一步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
首次填报需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如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化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
第三步
填写“企业联络员注册”相关信息并保存。
第四步
返回“工商联络员登录”,填写并登录,进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完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