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到期的问题

发包方为村集体,承包方为家庭农业户的竹林,承包期30年到期后,是家庭户承包方继续享有优先承包权还是按照村人口平均分配?
“佚名”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林地承包到期的问题”诉求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9〕15号第十三条规定:“对实行专业承包或者招标承包的承包方,在承包期满后对原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对家庭农业户承包竹林到期是否继续享有优先承包权还是按照村人口平均分配问题,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家庭承包到期后是否有优先承包权,只能根据原承包合同上的相关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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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林业局    
2014年7月4日
(漳平市林业局于 2014-7-4 17: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