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或解聘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考上公务员,可通过办理调动与解聘两种方式,那么调动与解聘的具体区别在哪?是否影响工资,工龄及入伍年限等等,请具体说明,谢谢。
“陈晓”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你未说明是何时考入古田县事业单位,经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考公告,从2012年起有规定“聘用后服务期满5年方可借用、调动”,根据该规定你在满服务期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调动手续;未满服务期的情况下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如果考录公务员的,可根据你与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条款规定来办理解聘手续。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考录公务员后的工资待遇,根据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原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与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入伍时间需根据本人具体情况确定,若两段工作经历没有间断或间断期较短,入伍时间可从聘用为事业单位干部之日起算。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3807697;工资福利股,联系电话:3882167。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人社局于 2017-9-5 15: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