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1日晚上8点左右,平湖人方某在酒后驾车的途中,不顾交警的阻拦,强行冲闯检查卡点,并将正在执法的一名交通协警撞倒在地,后又驾车逃离现场。
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方某终被警方抓获。记者昨天获悉,方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平湖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方某,男,今年30岁,平湖本地人,初中肄业的他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12年1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予以行政处罚。今年年初开始,他一直在乍浦镇开“黑车”拉客。
5月21日晚,方某在乍浦某饭店为朋友庆祝生日,因是难得一聚的几个好友便用点小酒助助兴。酒过三巡,见时间不早了,好友各自散了。他送走最后一个朋友,自己便开着奔腾车往家赶。
半醒半醉间,他发现前方路口有人员在设卡检查,他本能地一惊,想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扣了12分,如果这次被查到,那驾驶证是肯定要被扣了。怎么办呢?他一时也拿不定主意。如果掉头往回开的话,会引起交警的怀疑,于是方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继续按照原来的方向直冲过去。
据民警介绍,方某为逃避检查,驾驶他的奔腾车一路飞奔,对交警示意停车的手势置之不理,并且直冲检查卡点。当其中一位交警跑到他的车旁试图阻拦他的时候,方某依旧没有停车,继续加速前行,冲过了检查卡点。
当自认为“顺利”躲过交警检查的方某还在暗自窃喜时,他接到了交警大队的电话,民警告知方某,他驾车逃离时将上前阻拦他的协警沈某撞倒在地,而且沈某伤势非常严重。
此时的方某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考虑再三,便来到了当地公安局自首。经讯问,方某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并为自己逃避交警检查而造成交警受伤的行为深表懊悔和歉意,也愿意承担醉酒驾驶给他带来的所有惩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方某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方某能主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于是作出上述判决。(南湖晚报)
还是没跑掉
还好不是凯迪拉克 如果是他会冲到伊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