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失土的农民靠什么养活?

领导您好!我是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村民,很冒昧地给你写信,主要是想向您反应一件事:在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几乎所有的口粮田被征用,听村民说:第一次征用时是在2009年,当时是用作造绍诸高速,以19500元/亩的价格赔偿给村民,但由于达不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额度(所剩土地面积不足人均0.3亩),因此大部分农民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之后,又一次口粮田被出让用作造平陶公路,赔偿额度极少,这部分失去的土地加上之前征用的土地,剩下的土地已远远不足人均0.3亩了,但村干部的说法是这不是国家征用土地,不能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如今,村里再一次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去了农民仅有的一点口粮田,失地保险仍未能享受。笔者纳闷,后两次的占用难道是非法征地?因为只有非法征地是不能享受该政策的。敢问:国家既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那么,它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为了解决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那么那些事实上已经失去土地的农民却享受不了该政策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更可气的是这次用地居然在未经得同意的基础上偷偷用挖土机将长满农作物的口粮田埋掉,擅自占用,去村里反应情况村里领导(郑关龙)还说谁叫你们不管牢的!哎,哪有这种不讲理的干部的!这个村还是省级文明村,新农村示范村呢!其实都是表面作秀罢了,亏的还是老百姓啊!
您于2017年5月23日反映以下信访事项:在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几乎所有的口粮田被征用,听村民说:第一次征用时是在2009年,当时是用作造绍诸高速,以19500元/亩的价格赔偿给村民,但由于达不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额度(所剩土地面积不足人均0.3亩),因此大部分农民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之后,又一次口粮田被出让用作造平陶公路,赔偿额度极少,这部分失去的土地加上之前征用的土地,剩下的土地已远远不足人均0.3亩了,但村干部的说法是这不是国家征用土地,不能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如今,村里再一次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去了农民仅有的一点口粮田,失地保险仍未能享受。笔者纳闷,后两次的占用难道是非法征地?因为只有非法征地是不能享受该政策的。敢问:国家既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那么,它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为了解决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那么那些事实上已经失去土地的农民却享受不了该政策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更可气的是这次用地居然在未经得同意的基础上偷偷用挖土机将长满农作物的口粮田埋掉,擅自占用,去村里反应情况村里领导(郑关龙)还说谁叫你们不管牢的!哎,哪有这种不讲理的干部的!这个村还是省级文明村,新农村示范村呢!其实都是表面作秀罢了,亏的还是老百姓啊!我们于2017年5月27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为建设美丽乡村公路需要,目前在平陶公路两侧租用了部分土地。对租用的土地已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面花补偿,并按年支付了租金。在绍诸高速和平陶公路的建设过程中,所用土地属于征用,对符合条件的失土农民保险办理对象,按照原绍兴县政策,在尊重失土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已办理了失土农民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至于来信人反映郑关龙办事态度不好一事,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我们对郑关龙的工作态度提出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改正。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越城区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富盛镇人民政府 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