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大学生落户问题

市政府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毕业后来太原工作,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太原市人才大市场,因新单位只接受档案不接受户口,为了入职顺利,将个人档案从人才大市场提走,但是因为暂无落户条件,因此户口暂存太原市人才大市场,但是太原市人才大市场提出除要求,仅能保存2个月,并缴纳600元押金,现马上到2个月的期限,请问600元押金是不是不能退还呢?如果在本市不能落户我是不是只能回生源地呢?

19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