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南昌市小学升初中公办地段报到期间,发生了“房产证未满三年也可以作为入学公办地段学校的依据”,“父母名下确有房产,学生却以爷爷奶奶的房子地段就读公办地段学校”的现象,完全违背2015年新制定的小升初新政策,之前“给家长的一封信”中对家长的各点要求成了一纸空文,为什么会出现把关不严的现象?令人深思,呼吁各方重新进行父母房产一对一审核,确实无房的要出具房管部门的无房证明,严格按小升初政策执行,不能滋生隐患,请给广大家长解释清楚!在小升初的招生录取系统中,如果以重点中学,重点地段为条件,再以录取前后时间查询就可以查到一批以特殊情况打条子的录取生。关键是监察部门愿不愿意把这个最容易出纰漏的一节作为监察的一项常态工作常抓不懈。请还老百姓义务教育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提升社会的公信力!!!
您好,小升初的录取工作市教育局非常重视,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按文件要求,根据6类情况排序录取。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前,未做满三年要求;学生要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需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并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参加排序。具体政策解释可以咨询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联系电话:83986482),对录取工作有疑问可以直接向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3986483)。
市教育局 2015-08-26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