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并将雨水管作为排污排废之用我是上虞大通水尚名都6#104的住户,现投诉楼上6#204住户违规装修及物业监管不力造成对我的困扰。204住户擅自改造卫生间,偷偷将厕所排污排废水接入雨水管,已严重违反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倡的五水共治方针政策,在我们楼群中已造成恶劣影响。在此装修期间,物业不作为,未做制止的任何言行。直到我去物业部门反映多次,才开始电话联系204户主,期间我打去大约7、8个电话,只主动回了一个。最后物业出面调节一次无果。物业吴经理表示他也没办法了。此根雨水管因楼上多户已改道,实则我们已不需要,204住户自己已经拿掉,但却要求我们给他留着方便他排污排废之用。另他所改厕所之地为厨房旁边一间,楼里住户装修不是书房餐厅就是卧室,唯独他顶着违规改建另类卫生间,根据法律已侵犯了我的相邻权。我们家好不容易买了个房,却让人在卧室头上拉屎拉尿,并且还要帮着他违法国家政府的三令五申,协助他用雨水管排好屎尿。。。。。。若与这样的住户进行过多交流,沟通层面俨然不是无语二字就能解决的。处理此事至今已十日有余,可谓白日恍惚夜不能寐,秉着远亲不如近邻的美好愿望,想尽种种自己能解决之法,最后不得已才走上投诉之道---求救我们的父母官,相信定能惩邪扶正公正妥善地进行处理,还每个公民正当合法的居住权利。
您好!您于2017年5月12日反映的大通水尚名都6#204住户违规装修及物业监管不力等相关问题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5月1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大通水尚名都6#204住户确实存在违规装修情况,我们已及时对接物业企业,并告知如有该类装饰装修违规情况要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同时要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力度。经过沟通协商,现双方已达成一致。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建设局或上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经办人:熊立军 金辉 电话:8250620681229627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