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勇书记,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这封信,我是乐山市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一名普通干部,我有一个弟弟名范泽良。他于2012年挂靠眉山市宇承建筑有限公司,在金杯公司的金杯星苑二期项目部承包了一标段的工程。在工程完成99%即将竣工的时候,由于金杯公司与范泽良签订合同后延迟一年开工,造成材料、劳务价格急涨,同时金杯公司不按时足额划拨承包费,由此与金杯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范泽良多次找金杯公司协商,金杯公司不与理睬,致使工程无法按时全部完工。今年3月金杯公司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将范泽良所承包尚未做完的工程又转包给龙游劳务公司。4月2日上午9时金杯公司和龙游劳务公司近100余人强行进场施工,与范泽良的留守人员5-6人发生武力冲突,致使3人受伤,10时左右大石桥派出所对范泽良等人进行了拘留。3日上午以“寻衅滋事”宣布刑事拘留。在我了解事情的经过和查看录音录像后,我感觉东波区大石桥派出所,以“寻衅滋事”?对范泽良等人进行的拘留,适用法律不当,其理由:一是在4月2日事件发生之前,龙游劳务公司多次强行进场施工,被阻挡未果,其间还威胁打伤范泽良请的保管员韩学银(有派出所的报案记录为证)。当天也是对方上门挑衅在打砸范泽良一方的财物、强行拆除视频监控室时而引起了冲突,而警方却以“寻衅滋事”对范泽良等人刑事拘留。我不明白的是范泽良他们在守护自己的工地时候,遭受攻击做出自然反应的回击,怎么就成为了“寻衅滋事”呢?有几个人遭受近上百人围攻能,还主动“寻衅滋事”的吗?二是警方在本次事件中只拘留了范泽良一方的人,按照常理发生打架斗殴双方都应该被拘留,为什么会这样呢?三是在当天和前几天范泽良就多次拨打110报警和拨打12345市长热线求助有通话录音为证范泽良作为弱势的一方,当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遇威胁的时候,只能打电话报警求助,他还能去“寻衅滋事”吗?四是在冲突发生后对方公司的人高喊“倒地的人不要起来,赶快照相”、“派出所在搞啥子还不赶快抓人”有现场的录像为证,这些足以表明这次事件是对方早有预谋的?以上这些情况充分证明范泽良他们没有“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理由不充分。因此,我请求您调查清楚案件真相,秉公办理。我相信在法制中国的今天,在全国都在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时候,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范泽良等人如果触犯了法律应该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我向您反映,只是想通过您使这个案件的处理能够公平公正公开。期待您的帮助!? 截图 ? ??????????????????????????????申诉人:??????????????????????????????电话:189813555512014年4月18日? ? ? ? ? ? 游 对方强行冲进范泽良一方的的监控室,拆毁设备搬出物品。? 在双方发生冲突时,对方挥武的十字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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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