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05年考上成都医学院,在当时学校强制要求下将户口(农村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口上,08年毕业迁回原籍(丹棱县杨场派出所)一个集体户口上,成了居民户口!迁不回去了!毕业到现在自己创业做小生意,像我这种情况可以非转(符合2017年非转农政策),相关证明在哪里办,户口迁移证,未就业证明?谢谢!
丹棱县公安局:经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60号)文件规定: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目前,公安部、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公安厅均未对城镇居民能否“非转农”有新的政策规定。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所有城镇居民均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201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