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您好! 我于2012年在眉山天都国际商贸城购买了一套商铺,开发商合同承诺2014年6月前办理产权证。但至今未办理下来,办理不下来的原因也不知道,听说是土地使用有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证,我可以提出退房。但是买房的同时与开发商的另一公司签订了管理委托合同,期限是8年,这几年对方也一直在履行该委托合同。问题:1、该商贸城的建设合法吗?能不能办理到产权证?商铺的买卖合同上没有预售许可证号(当时没有在意),这是不是合法销售?2、我如退房,怎样提出?合同约定我提出退房30日内退房款,如开发商不履行怎么办?3、管理委托合同我是不是违约了呢?这几年收到的房屋租金是否要退还呢?我要承担合同约定违约方支付总租金的30%违约金吗?问题有点多,谢谢您的解答!
网友: 你好,你的网上来信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1、你所购商铺能否办理产权证,商铺是否是违章建设,建议你直接向房管部门查询。 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只要在你起诉前出卖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号,可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2、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属于此原因,你又想退房,可与商铺出卖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3、你与开发商的另一公司签订了管理委托合同,系有效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主张权利即可。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5年8月10日
201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