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违建户柯桥区稽东镇骆村李蒙山,扬言上头有人,告到天边也告 ..
绍兴市“三改一拆”办:
当前,省委关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重大战略部署在绍兴市有序推进,但是在柯桥区稽东镇却出现了不和谐现象。现举报李蒙山(男,家住柯桥区稽东镇俞谢骆村骆村125号)家多处侵占集体土地违章建筑,肆意改造泄洪流域通道,具体事实如下:
图1:卫星俯视图(红色框内为李蒙山家)
图2:李蒙山家
李蒙山家为两间三层,占地面积约80多平方米,北靠骆村边头坞水库,前依009乡道,左侧为水库泄洪流域,可谓依山傍水、三青水秀。但是李蒙山一家人心不足,大面积圈围房屋周边集体土地,未经审批和允许,藐视国法,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可谓民愤四起。其违章建筑有四处,其中三处为侵占集体土地,一处是在屋顶私自违建一层楼,如图3、图4。
图3:卫星俯视图(违章区块分布)
图4:房屋正面图
图5:稽东镇骆村村委证明(村支书记和村委主任签名认证)
①区块违章:如图6,占地面积大概为60多平方米,属于集体土地。该区域为边头坞水库泄洪流域,李蒙山家将该流域用钢筋水泥板封顶盖死,水泥板下叠满杂物,水泥板上建起房屋,由于骆村近些年未发生重大的降雨天气,尚未出现事故,但是,肆意改造泄洪流域通道,堵塞泄洪流域,极大地影响了“五水共治”的有序推进,并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图6:①区块违章
图7:边头坞水库泄洪流域出口
②区块违章:如图8,占地面积大概为50多平方米,属于集体土地。这可谓是李蒙山家的后花园了,私自占有集体土地建起了房屋,将该公共区域围的是水泄不通,水库泄洪流域成了他们的私人水池,该违章后面的集体土地,被其私自占有,成了他们的私人养殖种植园,如图8。
图8:②区块违章(房屋背后)
图9:②区块违章建筑背后
③区块违章:如图10,占地面积大概为30多平方米,属于集体土地。边头坞水库下方,李蒙山房屋背后,建有坞水库水电站,是整个骆村的核心供电场所,该过道为前往水电站的唯一条公共道路,李蒙山一家贪得无厌,不但私自将其围起,还在该公共道路建起房屋阁楼,严重影响公众生活。
图10:③区块违章(房屋右侧)
图11:③区块违章
④区块违章:如图12,属于屋顶违建。李蒙山家起初只有两间三楼,现私自在屋顶平台建起第四层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图11:④区块违章
李蒙山一家行为已严重影响绍兴市有序推进“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等省委重大战略部署。以上事实我们也多次向村里反映,但始终未果,且李蒙山夫妇极其嚣张,其仗着儿子李尧(现任安昌镇工商所所长)有一官半职,目无国法,口称其儿为国家干部,区里、镇里都有人,就算你们告到天边也告不赢,什么部门来都没用,其恶行令人发指,村里怨声载道、民愤四起。
肯盼贵部门能重视李蒙山一家问题的严重性,依法查清事实,尽快拆除李蒙山家的违章建筑,给我们骆村村民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以彰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政府威信。
此致
敬礼!举报人:柯桥区稽东镇骆村 骆雅仙
2017年6月1日
顶风作乱,还这么嚣张跋扈,等着被拆吧!
这户人家就是稽东镇骆村的恶霸,到处圈地,这里举报的才只是违章建筑的一部分,违法不良行为还有很多,待我收集资料细细道来!
不就是他们儿子有点小小的芝麻官,村里也不敢得罪他们,这气焰都可以上天了。
个人观点:正屋加盖现象很普遍,两层还是两层半批文上其实没写的,简单说,批两层还是三层其实没区别。2,三处附属房加起来是否超过60方,超过了坚决推倒,没超过,可以罚款处理,农村附属房有偿使用
前两年,村里有户人家一点点茅棚养猪圈,估计才10来个平方,定性为违建,后来执法大队进村强拆,搞得沸沸扬扬,打人、砸手机,110、120都到现场了,不过最终还是被推倒。
这户人家好像2015年被别人举报过的,镇里来人准备拆了,都上屋顶掀瓦片了,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估计村里调解了,就停止拆违了,现在是风生水起,越盖越好了。哎,也不知道所谓违建的标准是什么。
四楼盖一半,明显是受人指点,钻法律政策空子了
违建的标准就是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影响他人,又是否影响整村规划发展面貌
哈哈,看来上头确实有人,也不知道市里、镇里这种事情管不管。
顶风作乱,还这么嚣张跋扈,等着被拆吧!
说实话,农村这种事情多了,村里镇里睁一眼闭一眼,就看谁后台硬、谁力度强,这户人家明白了就是后台硬。
如果这么屁大点芝麻官就能左右拆违,那当今的法治社会正式悲哀啊!!!!
达康书记,您要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
各种文件规范只适用于普通百姓。
附上一个老帖子,也是发生在柯桥区稽东镇骆村,当时骆村一户人家就10来个平方的猪圈被认定违建,遭强拆,村民和拆违队起冲突,户主也被打进了医院,而李蒙山家上百个平方的违建,依旧高枕无忧,尽享悠然。
试问:同样的一方百姓,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吗!!!
老帖子链接:
一般在农村:民不举,官不究。但往往农村是非最多,为什么呢?那些看似和谐的小山村、淳朴的农民却是最有心计、最善妒嫉的,看到谁家富裕了(原来差不多的,在不经意间富裕了,心里落差特别大),就讲人“啪话”,有点小矛盾了,就背后砍人树、竹或破坏庄稼。
邻里纠纷引起的矛盾,依法实事求是向政府部门反映甚至举报是公民的合法全力,但不能夹杂太多感情因素,更不能使用“恶霸”等涉嫌侮辱人格甚至违法的语言。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指名道姓牵扯到当事人儿子更不应该。
据了解,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为邻居,双方老人为争取在水渠空地里种植庄稼而引发矛盾纠纷。众所周知,该三层主体建筑早在30多年前就已经存在,附属建筑也曾经被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处理过。举报内容根本与被举报人子女无关,其子女曾多次劝说父母不要和邻居僵持不下,也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情和邻里闹矛盾。希望也相信双方能理性冷静地对待,也相信村两委和政府部门会有一个相对客观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这么嚣张,让区纪委好好查查这幕后指使者(所谓是安昌镇工商所当大官的儿子)。
试问,举报信上从头到尾有说其子女在唆使参与违建吗,是不是LZ心虚了。
身为国家干部,难道被别人写个名字,注明职务都是犯法吗,身正不怕影子斜,干部上任公示还把人家身世写的一清二楚呢。
如果举报人儿子没有参与,就不能指名道姓。法律既要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也要依法保护被举报人子女的合法权利。
再说了,身为党员干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人都应该坚持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连自己家的行为都不能监督,不担当、不作为,何以保证能在机关单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保护山怎么能随便撑出来
四风问题就应该从基层抓起
请问:难道其儿子占用这么集体土地及违章,他不知情吗?
你多虑了,这有什么好心虚的?骆村人世代居住该地,繁衍几百年。邻里村人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之间彼此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大家都心知肚明。网上举报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使用侮辱性语言,更不能使用涉嫌违法的语言。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要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被举报人子女合法权益。如果举报人在网上网下涉嫌违法,同样也要受到法律惩处。
或许不知情。据老人说违章建筑已经被罚款查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