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店面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因为城管工作时间8小时,8小时以外就没人管!
为什么不可以每天安排2班呢?这样就有人执法,就能较好地解决占道经营问题(8:00-16:00,16:00-24:0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强化城区政府(或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属地管理职能,南昌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下发了《关于南昌市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0】21号)。划分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工作的事权和职责界定,明确:市本级只承担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管理、综合性专业性强的城市管理工作;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区)组织实施,区一级负责执行,由各区(开发区、新区)政府所属的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城管局实行管理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按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向所在区的政务网反映问题。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08-2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