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南山郡楼盘业主正当维权反被抓 业主有话对政府说:》
一、买房不属于个人行为,楼盘烂尾关乎到千户业主的切身利益,几十亿的财产损失,谁该监管?因此,这属于群体性事件,当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时,政府职能部门该不该管?群众应不应该向政府请愿?政府全称不是“人民政府”吗?
二、荣新集团是由政府招商引资准入的,政府对此企业的经营状况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现在这个公司出现了经营不力导致的后果,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政府责无旁贷。
三、我们是政府的子民,是纳税的公民,应当受到政府的保护,而不是恐吓威胁,业主们都不是坏人、不是恐怖份子、不是暴民,我们正当请愿,该不该出动公安、特警(持有枪枝、警棍等)请政府参考《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打击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定》(中央政法委有明确规定群众事件滥用警力可被“双开”)更何况我们并没有上访,我们只是请愿。
四、警察抓人是在业主并未做出任何违法行为的前提下抓的,并且在未出示搜查证的前提下没收了放在业主家里的一些物品,并且在未出示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对业主进行拘留,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针对政处罚(拘留或罚款)举行听证、第83条和108条还规定传唤(在派出所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因此,随意抓人这属于滥用职权、并且有擅闯民宅,搜刮群众民脂民膏的嫌疑,知法犯法该不该罪加一等!
五、对于所搜物品如:横幅标语、马甲背心等”标语内容并未有反动、侮辱政府性质的言语,这些东西不是违禁品、不是毒品、不是凶器、且不是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内容只是对开发商的一些不满言语,这应当属于公民权力,而且这些东西并未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甚至都未面世,业主们连见到没见到的东西,就被定性为违法行为,请问是参照那一条法律来定性的?
六、聚众闹事的前提是:1、影响公共秩序2、影响交通、3、危害社会治安、4、冲击政府机关、5、冲击公司财务、6、有打砸抢烧现象等才叫聚众闹事,我们业主并上述情况,都是在家里不知情的情况下先被抓,第二天请愿时又动用无数的警力又抓,请问政府:您们抓人的理由合理合法吗?
七、我们业主也是在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并且也是在政府工作人员见证下开发商依然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下才逼不得己到政府请愿的,并且请愿前也递交了各种书面材料到相关部门,在未收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业主才进行正当请愿行为,整过请愿过程并无过激行为。我们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民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
八、当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几十亿的财产很有可能化为泡影的情况下,作为您们的子民,原本我们是相信政府的,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作主,所以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诉求,并未有任何冲击政府的丝害想法,你们却利用职权动用无此大规模的人力、警力、物力,让我们情何以堪?让我们还如何的相信政府会为人民作主,民怨就是这样产生的!曾经我们也少数人分批次去找相关部门了解、协调过房子修砌进度问题,但没有一点进展,得房之日遥遥无期,大家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才集体去请愿的,买一套房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不是轻易之事,很多家庭甚至举债,一边供着房贷一边还得交租房费用,顶着各种生活压力以为能开心的拥有一个家,那里想过会是今天这样的局面,不旦房子没得到,还被抓、被打、被恐吓,请问我们错在哪里?我们只是相信了由我们的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进来的一个企业,如果这样也是错误,那招商引资却不能更好的监管的您们该是怎样的错?
九、请不要再让我们去法院对荣新进行起诉了,多方证实,荣新集团在安岳的产业已经资不抵债,起诉了,就算查封所谓的部份财产,我们都还排不上号估计就没有了,因为还有承建商、银行等众多的债主等着要钱,而我们业主只是要房。而且荣新集团也出示了书面报告向政府说明了企业经营情况,里面多次提及政府与企业的债务纠纷,我们到底该相信谁?
综上所述,我们业主向政府正当请愿还有如下几点理由:
一、荣新集团当初售房的“预售许可证”是通过政府颁发的吧!土地也是政府审批给的吧!楼盘项目建设也是政府知情且参与监管的吧!当时也纳入了“限价房”政策的吧!甚至这个企业都由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吧!现企业出现经营不力的情况,导致众多业主受害,我们该不该找我们的政府?
二、请求政府公开荣新集团在安岳各个项目的土地面积、价格、招投标程序。国土法有明确规定征地透明、用地透明、招投标透明,所有的土地取得资格得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我们不敢说里面是否有暗箱操作,但企业有今天如此的局面,至少也有纵容、放纵有责任。
任何人群聚集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对社会稳定的破坏,必然为当局所不允许,采取必要行动予以制止理所应当,职责所系。
我坐等挨骂。呵呵。。。。。。
对这些业主的遭遇表示同情,但遇到这种情况,要解决,其实就一个字“钱”,有钱没有哪个开发商愿意烂尾,没钱,谁也解决不了,政府更不会来兜底,也没有那个能力和义务来兜底。一像楼主自己的说到自己是纳税人了,那如果政府来兜底,就是拿其他纳税人的钱来解决部分人的问题,楼上的说得虽然招人骂,但呵呵,现实就是如此,我也坐等被骂。
政府肯定会帮你们维权的,大家要理性维权。你们的心情大家都理解,但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不要把维权整成违法了。那肯定就只有一马了一马了。
人民政府就应该为民做主,也不是打压人们!!
今天回家路上听说荣新那几个楼盘在本月底有可能重新开工,都没几几天了,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第一,“买房不属于个人行为”?我只能表示呵呵呵。。。。。。
第二,我的娃儿是办了准生证的,以后这个娃儿不成器,不挣钱,甚至犯了法,政府要负全部责任。呵呵呵。。。。。
倒霉受苦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估计这楼盘要和资阳的优品上城,争资阳的烂尾一哥,O(∩_∩)O哈哈~
经济行为,为何找政府。如果政府兜底那么是否对得起我们这些纳税人呢?期房本来就有风险自己听信开发商忽悠。现在却又来包围政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人们”由好人和坏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