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警车也不该这么停车啊

话不多说,各位自己看吧。
丽水市公安局回复 2013-09-02 08:58 关于警车停放在永辉小区私设警示牌旁的情况说明 最近永辉小区内新开了一个名为“左右便民店”的商店,店主违章在店面门口搭建起一米左右雨棚,并在店门口仅两米的路肩上浇上1.5米的台阶,用于堆放物品,严重阻碍小区居民的通行。与此,店主未经小区物业同意,擅自制作了两块所谓“禁止停车”的警示牌,置于门口原来小区住户经常停放车辆的路道上,对此,小区住户意见很大,多人与店主发生争执,将其所谓的“警示牌”踢翻踩踏。 莲都区处置民间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租赁在该小区。因缺少停车场地,2013年8月29日,“浙k 0788警”外出办事回单位,见其店门口侧翻所谓“警示牌”前留有一段位置,小车驾驶员见无处停车,就将车停在此处,于是就发生了被人拍下传到网上去的一幕。 莲都区处置办 2013年8月30日
话不多说,各位自己看吧。
楼主纯粹我找茬的.
那牌子是谁放的?个人应该没权利放这个牌子吧?
我觉得楼主这个茬找的挺好
我也觉得找茬找得好
猜的不错的话应该停在店家门口专用停车位吧
不好意思,临时工停的。: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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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违章建筑为什么不拆除,不是三改一拆吗?